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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编制实名制管理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31

 


关于进一步优化编制实名制管理

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的通知

酒编办发2020〕9

 

市委各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升服务效能,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进一步改进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出入编办理以及科级职数使用审核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严格空编使用程序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出现空编,确需补充工作人员时,要事先与市委编办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以党组(党委)文件正式上报。下属单位要通过主管部门行文,不得越级上报。

经市委编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使用编制的,下发《编制使用通知单》,有效期为一年。《编制使用通知单》超过期限未办理入编手续的需重新申请报批。

用编单位主管部门持市委编办开具的《编制使用通知单》,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申请办理考录(聘用)、调动等相关手续。

二、简化出入编办理程序

出入编办理,在相关手续资料完备的前提下,实行“即来即办、一次办结”。

(一)入编办理

单位填报《新增人员入编证明单》(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提供人事介绍信复印件和编办开具的《编制使用通知单》原件(组织人社部门盖章、经办人员签字),经市委编办审核同意后办理入编。新考录(聘用)人员现场采集填报《实名制信息采集表》。

用编单位持市委编办审核盖章的《新增人员入编证明单》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工资审批和社会保险等手续,到财政部门申请经费预算。

(二)出编办理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调动、任职、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开除、退休、死亡等退出编制的,单位需在一周内填报《出编证明单》(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提供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市委编办审核同意后盖章确认。

三、取消科级职数审核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动议科级领导干部实职,不再向市委编办上报审核科级职数。科级干部任职文件及职级晋升文件要抄送市委编办,市委编办依据文件调整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人员职级信息。

四、有关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必须坚持“审批在先”的原则,对于未经编制使用核准的,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入编手续,组织、人社、财政部门不予办理录用、聘用、调配和工资、社会保险等手续。空编批准使用期间,由于领导改任非领导职级、组织调任非领导人员、政策性安置、特殊人才引进等不可预测原因造成单位满编,单位应立即停止进人程序,所批准使用的空编单立即作废。

相关附件下载地址:酒泉机构编制网—资料下载—实名制管理各类用表

 

附件:1.酒泉市市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

      2.酒泉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

      3.新增人员入编证明单

      4.出编证明单

      点击下载附件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     中共酒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酒泉市财政局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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