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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通过“四严”精准梳理事业单位行政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3

一是调查摸底严。对县直事业单位认真调查摸底,摸清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经费形式、实有人员、领导配备等底数,对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进行逐项分析,列出法律法规依据。经梳理,县属事业单位共承担行政职能650项,承担行政执法职能1061项,承担事业职能655项。

二是审核把关严。先经事业单位全面梳理、再经主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形成《肃北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初稿)》。进一步做实做细审核工作,根据各单位梳理上报编办《肃北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能清理意见表》及《肃北县承担行政执法职能事业单位职能清理意见表》,又将各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以及行政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等意见建议进一步梳理、确认并以《肃北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行政职能梳理情况告知书》的形式反馈给各单位。各单位及时召开全体职工会议认真核对、确认,并签注主管部门意见后,将确认结果上报编办,再经编办与上级部门充分沟通、对接,形成《肃北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送审稿)》,然后提交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及相关会议研究。

三是认定依据严。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律解释,国务院行政法规、党中央国务院文件、部委规范性文件以及省级条例、办法等。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认定依据。

四是职能界定严。所有行政权力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其他行政权力等十类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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