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酒泉市政府同意,市审改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公布市级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向社会公布了173项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这是我市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的又一举措。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市编办、市审改办把梳理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按照便民高效、务实管用的原则,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部门管理的机构和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属驻酒单位以及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梳理出的公共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审核程序,会同市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保证服务事项设定的科学性。此次公布的173项公共服务事项中,政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91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65项、驻酒单位17项。
根据公布的事项清单,市级各部门将对涉及的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严格参照权力清单标准化工作要求,明确具体服务对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实施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要素。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服务流程还将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进行加载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体改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