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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酒泉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16

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酒泉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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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酒泉市及所辖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8号),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酒泉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划入原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责。

2.划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责。

3.划入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的非税收入管理等行政职责。

4.划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责。

5.划入市基层财政管理局的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政策组织实施等行政职责。

6.划入市级财政国库支付结算中心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策制定和监督检查等行政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1.将承担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划给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将原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市农业农村局。

    3.将市财政局承担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给市审计局。

(三)增加的职责。

1.落实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市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关制度。对市属国有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等规定,保障出资人权益;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2.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并协调组织实施。

3.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4.负责市级财政预决算公开。

5.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职能转变。

1.完善经济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经济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完善预算分配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和票据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2.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管理指导全市执法执勤用车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市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工作,拟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和配备管理。

二、内设机构调整

(一)撤销国际科、网络管理科等2个科室。

(二)设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主要职责分别是: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拟订全市及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资产配置事项审批。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2政府采购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执行全市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政府采购目录。承担市级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工作,以及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事项的审核、备案和执行监督等工作。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市执法执勤用车工作,承担市级执法执勤用车监督管理工作。

(三)调整部分科室名称及职责,分别是:

1.办公室。将网络管理科职责整合到办公室,办公室增加“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财政业务系统、财政数据、财政网络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监管。承担财政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维护运行”等职责。

2国库科。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审核等行政职责整合到国库科,增加“落实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和票据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等职能”等职责。

3.将农业科更名为农业农村科。增加“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监督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政策组织实施等工作”等职责。

4.地方金融科(市国外贷款管理办公室)。将国际科职责整合到地方金融科,地方金融科加挂市国外贷款管理办公室牌子。增加“负责全市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业务。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市属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机制,规范开展政府融资,妥善处置和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等职责。

5.将财政监督检查科更名为监督评价科。增加“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法规、政策执行、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会计信息质量及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等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等有关工作”等职责。

调整后,市财政局内设职能科室15个,即办公室、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地方金融科(市国外贷款管理办公室)、会计科、监督评价科、政策法规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调整后,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36名,保留工勤编制2名。科级职数22名。

四、其他事项

1.管理市属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

2.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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