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酒泉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2019年3月23日)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酒泉市及所辖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8号),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酒泉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 划入原市农牧局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2. 划入市公路运输管理局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客运站场规划、核定,出租车经营许可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职责。
3. 划入市公路管理局对农村公路保护、养护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公路施工单位、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审查、报批和管理职责。
4. 划入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地方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县级工程质量监督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将交通战备职责划给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二、内设机构
(一)撤销市交通运输局执法监察科、安全监管与应急保障科、地方海事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综合运输科。设立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安全监督科、建设管理科、公路科(应急管理办公室)、运输科。主要职责分别是: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组织宣传贯彻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法规。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指导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的组织协调,负责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交通行业政策研究、互联网+政务服务、普法宣传教育和12328交通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
安全监督科: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全市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负责行业综治维稳、消防安全等工作。
建设管理科:监督、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招投标及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交通工程地方标准、工程定额、技术规范、标准化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行业科学技术推广与应用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管理、行业劳动技能鉴定和农民工工作。
公路科(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地方高速公路、普通省道公路养护管理,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网运行监测、抢险保畅、灾后重建工作。负责公路施工、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的初审和复审。负责组织协调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应急队伍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协调调度工作。
运输科: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高速公路运营、城乡客货运输、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行业管理。负责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船舶所有权登记、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物流运输市场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联系协调铁路、民航、邮政工作。
(二)调整优化部分科室工作职责,分别是: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政务督查、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职工教育管理、群团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机关安全、后勤服务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地方志与年鉴、交通新闻发言人等工作。
财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本、资产及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管理、投融资工作。负责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及收支预决算编制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劳资、国有资本、国有资产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和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规划发展科:负责拟定公路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公路、水路、运输站场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提出公路、水路、运输站场等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铁路、民航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实施项目征迁工作。负责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发布有关信息。参与编制交通战备公路建设规划、年度计划。
调整后,市交通运输局内设职能科室8个,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财务科、规划发展科、安全监督科、建设管理科、公路科(应急管理办公室)、运输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调整后,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保留工勤编制1名。科级职数11名。
四、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人员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