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酒泉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2019年3月23日)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酒泉市及所辖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8号),现将酒泉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将救灾职责划给市应急管理局。
(三)将医疗救助职责划给市医疗保障局。
(四)将救灾物资储备职责划给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内设机构调整
(一)撤销优抚安置科、救灾科(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设立社会组织管理和党建工作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市、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在社会救助科加挂“社会救助稽查核查科”牌子,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和省级、市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承办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稽查和相关信息核查工作。
(四)更名和调整科室职责。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更名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调整后,市民政局内设职能科室6个,即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救助稽查核查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管理和党建工作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调整后,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科级职数9名。
四、其他事项
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