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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酒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16

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酒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2019323日)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酒泉市及所辖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8号),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将酒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改为酒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现将市工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1.将全市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拟订地方性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条件保障和军品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责划给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将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职责划给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工信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落实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食盐市场监督执法、组织核发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和批发许可证。

二、内设机构调整

(一)撤销环境资源科,将其职能划入循环经济发展科。调整后,循环经济发展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支持政策。指导全市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推进循环经济技术开发、示范推广。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的循环经济、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二)将经济运行与物流管理科更名为经济运行科,撤销电力监督管理科,将其职能划入经济运行科。调整后,经济运行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产业预测预警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要素协调保障。拟订全市重点企业、重点物资铁路运输计划和紧急调运协调,承担全市春运工作和重点工农业产品调运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全市企业铁路专用线和企业自备车的协调、管理。负责联系中央、省属在酒企业。拟订全市电力生产运行调控目标,指导协调电力调度工作,协调解决发电、供电和用电的相关问题。监测分析全市电力生产运行,统计发布相关信息。牵头全市电力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监督供用电安全运行。组织实施全市电力需求侧管理。

(三)将技术创新科和生产性服务业科合并为技术创新与生产性服务业科。调整后,技术创新与生产性服务业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产学研合作,协调推进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负责组织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协调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实施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化领域品牌战略,协调推进全市创意产业发展的规划和布局。

(四)将安全生产及管道设施保护科更名为产业合作与安全科。调整后,产业合作与安全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跨区域间产业合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招商引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参与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洽谈。负责中央在酒企业项目推进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合作统计和预测等方面的管理职责。指导全市工业、信息化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设立政策法规科,主要职责是: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研究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相关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深化改革相关工作。负责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培训。负责全市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和中小企业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承担本单位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宣传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法规和规章,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推进落实。承担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调整后,市工信局内设职能科()10,即办公室、投资管理与规划发展科、经济运行科、中小企业发展科、基础产业与装备制造产业科、技术创新与生产性服务业科、循环经济发展科、产业合作与安全科、信息化推进科、政策法规科。

三、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

调整后,市工信局机关行政编制29名,保留工勤编制2名。科级职数15名。

四、其他事项

市工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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