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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机构编制事宜办理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04

  1、政策依据: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2、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设立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请示,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设立机构的主要理由和依据;②机构的名称、性质、规格、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和主要职责;③内设机构的数量、名称、规格和职责;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⑤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变更机构职责、名称、规格及隶属关系的请示,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变更的主要理由和依据;②变更后的主要职责、名称、规格及隶属关系;③内设机构的调整和职责划分情况;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调整情况;⑤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合并、撤销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请示,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合并、撤销的主要理由和依据;②合并、撤消后职责的转移情况;③合并、撤消后编制调整和人员安置意见;④合并、撤消后资产处理和债权债务清算意见;⑤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申请增加编制和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及县(市、区)跨行政层级调整编制的请示,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主要理由和依据;②编制性质和数额;③编制来源(内部调剂或报中央、省上解决);④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办理时限:按时办理。

  4、承办科室:县(市、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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