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2年10月10日 星期一 09:00:00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自身建设
市编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8

2017年市编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细化实化“866”衡量标尺,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推进机构编制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递压力

1.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领导班子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首要位置来抓。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年初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年内班子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

2.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突出“全面”,强化“从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单位主要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责任,亲自研究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切实担负起对分管科室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年内督查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各科负责人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科室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无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继续分层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实现责任落实“无缝隙、全覆盖”。

3.加大督查落实力度。坚持以“866”衡量标尺评价和检验主体责任的落实,做到运作规范、记录准确、注重实效。围绕“111”督查落实细则,健全督查落实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主要负责人及时过问、分管领导跟踪抓促、科室负责人承办落实,全力聚焦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办落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运用等制度,把分层级签订的责任书细化评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加大问责力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坚持倒查追究、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

二、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4.深化党章党规教育。将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作为全体党员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党章、恪守准则、遵守条例,使党章党规成为党组织和每个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的基本行为规范。深入开展依法治党、依规治党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心存敬畏、心有戒律。

5.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党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夯实勤政廉政的思想基础。

6.坚持集体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市编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机关学习制度》,定期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和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反腐倡廉论述,深刻领会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最新要求,严格落实办内关于工作规则、作风建设、理论学习、效能建设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年内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不少于6次。

7.开展廉政专题教育。坚持以廉政培训、廉政测试、廉政谈话、廉政报告、廉政承诺和廉政周志为主要内容的“六位一体”廉政教育新模式,推动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常态化。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道德示范和案例警示,促使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标准、把牢纪律底线。将廉政教育与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相结合,广泛宣传家规家风、乡俗民约、官德箴言,组织党员干部到干部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廉洁文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家风家规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向善向上、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8.认真开展廉政约谈。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每季度至少谈心谈话1次,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领导干部之间要开展真诚的谈心谈话,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干部任职和新进人员谈话要明确提出廉洁从政方面的要求。各层面谈话都要认真准备,做好记录。

三、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生活

9.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把党性锤炼作为终身课题,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无比信任、政治上绝对忠诚、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坚决拥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不断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绝不允许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摇摆、态度暧昧,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以及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拉帮结派的行为。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制度,坚决做到言出纪随、令行禁止。

10.增强党内监督实效。认真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强化党员日常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对反映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函询、谈话、诫勉。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层层设防,时时提醒,防止单一问题变成复杂问题,违纪问题变成违法问题。

11.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市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派员参加。运用好组织生活这一重要载体,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做到会前充分准备、严格程序,会中深刻剖析、严肃批评,防止和纠正党内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四、强化规矩意识,持续纠正“四风”

12.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双十条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机关财务、办公用房、公务接待、车辆使用等后勤管理制度,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13.严肃各项工作纪律。落实市委、市政府“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要求,深入开展纪律执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担当意识不足、压力传导递减、形式主义抬头、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严格行政问责,对办事“推、拖、吃、拿、卡、要”等行为,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工作和个人重要情况。

14.倡导良好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倡导党员干部建设良好家风,既要端正自己的作风行为,也要言传身教管好亲属和家人,以良好的家风促进社会风气的清正。

五、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接受监督

15.加强监督制约。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规范班子成员的责任和权力,落实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具体事务的规定。加强权力行使监督,严格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等制度。

16.健全防控体系。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厘清岗位职权,通过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找出制度运行和日常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健全工作制度和纪律规范体系,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有效降低履职风险。

17.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办事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涉及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办事流程、用编公示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公开单位财务收入与支出、上级专项收支下拨、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和重要费用支出情况,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18.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市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的对接沟通,主动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邀请纪检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领导班子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按时报送相关资料,积极落实相关工作部署。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向第一派驻纪检组提供有关文件、会议记录资料、三公经费支出等各类材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