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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机构编制系统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8

   酒机编办发〔201788

 

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酒泉市机构编制系统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编办、市编办各科室:

根据市委安排部署,市编办制定了《酒泉市机构编制系统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811

 

 

酒泉市机构编制系统开展“三纠三促”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助推省市党代会精神落地生根,确保“五个酒泉”建设目标任务实现,纠“四风”、转作风、强担当、善履职,为全市机构编制事业发展助力加压,根据《酒泉市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酒纪发〔201762号),决定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纵横交替、全面推进”的原则,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执纪审查与巡查监督相结合,点上发力与面上推进相结合,聚焦突出问题,深查严查细究,切实纠正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促进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促进全市机构编制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二、重点任务

按照市纪委列出的问题清单,市编办结合实际进行了梳理完善、主动认领问题8个,由县市区编办和市编办相关科室共同配合,全面进行集中整治。

(一)“省直部门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与之关联的部门审批环节没有下放,企业需要在市县和省上两头跑”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及时全面承接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审改工作不断档、不脱节。对中央和省级政府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坚决予以取消,不折不扣的放给市场和社会,对下放至市州一级的行政审批事项,逐一承接到位,实现无缝对接。对直接下放给县一级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不折不扣的下放,做到彻底放、不截留。
    2.本着权责一致、促进发展、便民高效的原则,对没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的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取消,已经过时或者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由县级行政机关实施,且县级政府部门有承接能力的行政审批项目,应全部下放到县一级管理;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审批的,一律下放到部门审批。
    3.在加快放权的同时,注重县(市、区)的承接能力建设。督促市直各部门单位加强对口基层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在技术、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基层的承接能力,确保县(市、区)接得住,管得好。
责任主体:市审改办、各县市区审改办

责任领导:马世利

责任科室:体改科

完成时限:201710月底并长期坚持

(二)“行政审批中部分审批事项存在审批周期长、盖章多、收费多、中介多、材料多”的问题。

整改措施:

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构建统一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模式,做到“一次申请、一张表格、一套材料、一次办结”。全面梳理涉及群众办事的公共服务事项,逐项梳理基本流程和办事依据,简化无谓证明和烦琐手续,切实解决审批过程中环节多、材料多等现实问题。

责任主体:市审改办、各县市区审改办

责任领导:马世利

责任科室:体改科

完成时限:201710月底并长期坚持

(三)“项目审批环节多、要件多、没有建立有效的协同机制,对重大项目、部门政策冲突项目没有建立并联审批制度,对历史遗留项目问题没有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的问题。

整改措施:

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综合受理和全程协同办理,强化并联审批、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建设。对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行业互认共享,切实做到“证件联用、信息联通、服务联动”,力促“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条块分割”向“整体联动”转变、“群众来回跑”向“部门协同办”转变。

责任主体:市审改办、各县市区审改办

责任领导:马世利

责任科室:体改科

完成时限:201710月底并长期坚持

(四)“行政审批中制定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服务,不同职能部门、不同阶段要求当事人进行同一内容或同质性极强的中介服务”的问题。

整改措施:

1.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除依法设定的外一律不再作为审批的受理条件,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严禁将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不得转嫁为申请人的义务。

2.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确有必要开展的应当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严禁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服务机构一律与审批部门脱钩,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

3.对清理规范后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凡未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制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

责任主体:市审改办、各县市区审改办

责任领导:马世利

责任科室:体改科

完成时限:201710月底并长期坚持

(五)“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没有取消”的问题。

整改措施:

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有序清理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项目。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行政审批收费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积极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确保监管的科学性、公正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规范减少审批费用,全程电子监察,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主体:市审改办、各县市区审改办

责任领导:马世利

责任科室:体改科

完成时限:201710月底并长期坚持

(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纠正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谋划研究、细化目标考核、严格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责任逐级落实、层层加压。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点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定期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坚持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处理、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将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切实加强廉政学习教育,按期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印制党风廉政知识试卷,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开展廉政测试,并通过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等形式,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每年开展两次以上“三述”活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力,传递责任。严格落实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需要加强的方面和存在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

3.结合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和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三亮三晒三表率”活动,采取日考勤、周记实、月小结、季考评、半年评议、年终总结的方法,激励公务员更好履行职责、廉政勤政。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杜绝“四风”反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对各项改革、控编减编、日常管理等重点工作跟踪抓落实,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真正抓出成效。

责任主体:市编办、各县市区编办

牵头领导:孙述刚

责任领导:市编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科室: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710月底并长期坚持

(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民主集中制、党内政治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没有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2.全体党员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全面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建设及人事安排等规定,实行集体领导,完善决策制度,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3.认真贯彻落实市编办《关于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各项制度,逐月开展“三会一课”、党员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固定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使组织生活生动活泼、富有成效,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责任主体:市编办、各县市区编办

牵头领导:孙述刚

责任领导:市编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科室: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710月底并长期坚持

(八)“‘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将“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基础,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补好精神之钙、培育思想之源。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开展至少一次党员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对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结合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细查深剖找准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分别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采取挂牌销号、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确保问题按期整改落实到位,防止反弹。

3.将“做合格党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落脚点,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机构编制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对照“四讲四有”标准,深入推进“接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加大控编减编力度,优化配置编制资源,加强机构编制督查,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激发党员恪尽职守、奋发有为的内在动力。

责任主体:市编办、各县市区编办

牵头领导:孙述刚

责任领导:市编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科室: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710月底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下旬)。各县市区编办和市编办各科室要对照问题清单,深入查找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切实把问题查深、摸头、找准,见人见事件细节,把隐性问题挖出来,把显性问题亮明白,把问题根源找清楚,对梳理出的问题列出具体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制定措施,逐项整改,对自查不力、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抓住典型,严肃查处。对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

(二)专项检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市编办把“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机构编制督查重点内容,定期对各县市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于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到位的,逐一对账销号;对于正在整改的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将暂停受理机构编制事宜;对于自查不力、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严肃查处,通报曝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建章立制阶段(9月底开始)。坚持把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通过开展自查自纠、督查检查,深入查找制度机制上存在的漏洞和缺陷,有针对性地抓好制度的废改立,着力解决好“放管服”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性问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解决干部职工能力不足、不适应形式任务要求的问题。将“三纠三促”作为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市县两级编办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是深化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一次政治体检,是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要求的具体行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协调联动,共同抓好整改落实。要以上率下,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查找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整改工作。

(二)突出整改落实,巩固深化成果。各县市区编办和市编办各科室要对照问题清单,逐人逐事对照检查,逐条分析问题,逐项细化措施,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并采取挂牌销号、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确保问题按期整改落实到位,防止反弹。对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中出现的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不推不动、遮遮掩掩、弄虚作假的情况,要严肃处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任务落实。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在市编办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编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领导责任,各县市区编办主要领导为本县市区编办开展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责任领导要亲自主抓、盯紧落实,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责任科室要主动担当、牵头协调、狠抓落实,相关科室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步调一致,确保专项行动抓实见效。各县市区编办要及时掌握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每季度末向市编办报告开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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