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2年10月10日 星期一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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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安全工作由综合科负责,有重点的在办内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和预防不安全隐患,确保办内安全。
二、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活动。及时切断电源,掐灭烟头。下班时关好门窗、电灯。
三、不得在办公室酗酒、留住外人;不得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每逢节假日,要安排工作人员值班,落实好安全防范各项措施。
五、若发生安全事故,情节轻微的,在办内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