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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三个同步”落实“双责联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23

市编办按照《酒泉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和机构编制情况审计的暂行办法》要求,与市审计局密切配合,实行“三个同步”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和机构编制情况开展“双责联审”,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同步进场。市审计局和编办根据工作计划,抽调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同时参加“双责联审”进点会议,通报实施方案,强调审计纪律,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同步审查。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按照《酒泉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执行,机构编制责任审核由市编办依据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对部门领导在任职期间机构设置、编制使用、职数配备、纪律执行等情况进行详细审核,并与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一一核对,进行审查。

三是同步出具结果。市审计局和编办依据审计情况分别出具经济责任审计和机构编制审核结论,由市审计局负责形成“双责联审”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审计情况,并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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