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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委编办四举措全面提高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近年来,金塔县委编办从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编制管理、人员管理、监督检查四个方面着手,规范工作程序,严明纪律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提高机构编制法制化水平。

一是在机构编制法治建设上,要求全县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将《条例》《规定》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各项法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坚决防范和抵制条条干预机构编制。

二是在优化编制配备上,全面落实“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要求,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打破编制“一定终身”“部门所有”,根据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变化情况,采取空编统筹、余缺调剂、职能调整、编制周转、连人带编划转、机构整合等措施加强编制的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创新编制管理,积极探索路径方式,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统筹使用各类编制,探索试行县直事业单位、教育系统编制周转使用,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三是在加强人员管理上,各部门、单位通过公开选调、调动、调整、调任等方式补充工作人员,先办理编制使用手续,并严格执行人员流动相关规定,教育、卫生行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先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空编情况,再制定引进计划。同时对满编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规范编制备案制管理、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临时人员聘用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是在强化监督检查上,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相关要求,坚持预防与惩治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上级党组织监督与内部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以及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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