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2年10月10日 星期一 09:00:00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酒泉市四项措施确保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顺利完成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5

 
 

按照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础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酒泉市对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高度重视,统揽全局,周密安排,结合实际,采取四项措施高质量推进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如期完成乡镇和街道机构设置和调整,各项工作机制的建立持续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改革要求。市委、市政府把抓机构改革任务落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编委会、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深刻领会改革要求,全面了解掌握改革动向,及时听取改革进展,研究审定改革方案,做到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把握改革方向,使全市的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早安排、早谋划、早部署,各项改革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按节点有序有力推进,形成了广大干部参与改革、支持改革、重视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改革方案。为确保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我市超前研究谋划,率先在七县(市、区)各选一个乡镇开展机构改革试点,并多层次、多方面、多形式的深入调研,探索改革模式,积累工作经验,及早摸清了现行机构运行现状和存在问题,特别是对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关系不顺等体制机制性问题进行了全面掌握,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酒泉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并根据中央和省上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部署要求,制定印发了《酒泉市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工作方案》,专题对接省委编办沟通汇报,听取建议、掌握政策口径,指导县(市、区)制定上报了符合本辖区实际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方案》,及时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印发,为改革的组织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把握重点环节,强力推进落实。改革进入实施阶段后,市委编办加强督导,明确了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召开了县(市、区)编办主任座谈会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为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进展情况,组成2个调研组深入县(市、区)部分乡镇、街道,对机构组建、机构挂牌、“三定”规定制定、编制核定、人员调配等重点环节进行了实地调研;对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部门乡镇职责边界等政策问题答疑解惑;对“三定”制定中反映出职能交叉、职责不清、职数设置、编制调整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有力推动了改革任务的完成。至目前,全市67个乡镇、10个街道的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全部组建挂牌运行,“三定”规定全部印发执行,人员划转、调整全部到位。机构名称全市基本统一,机构规格、机构数量、领导职数符合政策规定,无超限额设置机构、核定职数问题,机构改革成效凸显。

四是建立清单机制,推进赋能扩权减负。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委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推进乡镇(街道)赋能扩权减负的要求,由市委编办牵头,依据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乡镇、街道职能,梳理了乡镇权责清单、职责清单,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职责清单。同时,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和甘肃省赋权指导目录,梳理形成了酒泉市拟赋予乡镇和街道的赋权指导目录清单,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角度着手,梳理了街道行政事务准入清单。通过7个清单的梳理完善和实施,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清单制度体系,明晰乡镇、街道与部门的职责边界,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全面巩固和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成果。(政策法规科  供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