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一个原则”,筑牢法治建设“铜墙铁壁”。始终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对“内”侧重于细致研习,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的学习贯彻纳入编制部门全年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通过每周学习例会,将《条例》全文通过干部轮流讲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并结合“三抓三促”行动,每月对《条例》及配套法规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和现场提问,教育引导干部严格按照法规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对“外”侧重于培养法治观念,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的通知》《关于学习贯彻<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的意见》等文件,充分利用肃州区机构编制网、微视频和QQ群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刊载转发《条例(释义)》权威解读,发放《条例》释义读本600余册,着力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突出“两个理念”,畅通规范运行“高速公路”。一是突出程序化理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制定印发《肃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肃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对各部门提请的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按照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进行,对不符合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事项,由区委编办直接答复相关部门单位,杜绝违纪违规事项进入下一程序。二是突出精细化理念,利用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两个平台,全面、精细管理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建立《机构编制台账》,统计、核查和动态监测机关事业单位所有机构编制事项,有效分析机构编制动态趋势,通过机构编制事项精细化管理,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建立“三项机制”,深耕实名制管理“广袤沃土”。一是建立内部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内部协作机制,定于每周一召开干部例会,通报各股室工作,交流工作经验。机构编制管理股在制定印发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时,第一时间抄送电子政务中心、综合股和事业单位管理股,做好工作对接,确保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和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同步,做到双向配合、密切协作。二是建立外部沟通机制,坚持信息共享部门协调原则,积极建立健全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编制部门定期为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提供党政机关核定编制数、实有人员数、编制空缺数、领导职数空缺数等,方便组织部门工作。同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在领导任免、工资核算、保险核算等工作时,积极征求编制部门意见。通过各部门间不断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三是建立统计分析机制,在做好日常机构编制业务的同时,由电子政务中心牵头做好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等工作,在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的基础上,每月、每季度、每年定期上报机构编制实名制报表,并依据实名制系统的内置功能,汇总相关数据,结合工作实际分析编制使用趋势以及重点领域专业人员的配置情况,为机构编制调整、人才引进等相关工作提供详细、准确的数据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