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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提升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玉门市委编办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将《“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学会领悟,把握方向。玉门市委编办高度重视《办法》的学习,将《办法》学习纳入周一例会,日常学习以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采取业务骨干领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务求学深学透。针对《办法》中的难点及宏观表述的内容,如“其他有必要修订的情形”、“按照程序报批”等,通过集体讨论、查找相关规定、向上级编办沟通请教等方式方法,扎扎实实的学习《办法》,准确掌握《办法》内容,不断提高运用《办法》推进玉门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积极改变“等人来问”的工作习惯,充分利用到各部门进行调研、沟通工作,各部门到编办对接工作等各种机会宣传讲解《办法》内容,使各部门及时掌握在“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中应履行什么样的职责。确保各部门能及时掌握《办法》的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思想认识。
三是规范操作,落实成效。为将《办法》落到实处,玉门市委编办制定了“三定”规定工作流程,对“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的启动和起草、审核和协调、执行和监督、审定和发布4大环节进行细致梳理,明确工作内容,确保“三定”制定和实施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规范有序,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