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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探索推进园区权责清单试点工作
来源:四川省遂宁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4-06-06

  为进一步明晰市直园区与市直部门及属地权责边界,四川省遂宁市在河东新区试点推进园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探索编制园区权责清单,助力园区发展提质增效。

  突出明责确权。一是推进扩权赋能。将市直部门委托园区行使的193项行政权力和船山区委托园区行使的95项行政权力纳入园区权力清单编制范围,明确赋予园区发展改革、投资促进等领域经济管理职能,激发园区发展动能。二是明晰职责边界。采用清单方式明确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等市直部门派驻园区机构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推动派驻园区机构照单履职,进一步明晰园区与市直部门权责边界。三是加强审批服务。将园区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的8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编制范围,明确园区内实施主体,提升审批服务质效。

  理顺权责关系。一是坚持权力法定。严格对照园区“三定”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园区权力事项,逐一明确各权力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等,确保于法有据、有法可依。二是坚持权责一致。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应”原则,梳理、明晰、界定与权力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逐项明确责任主体、问责依据、追责免责情形、监督方式等,通过建立与权力清单相统一的责任清单,促进实施主体履职尽责。三是强化监督问效。清单制定后以园区管委会名义印发,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构建全方位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规范行权。

  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事项准入机制。对拟纳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建立“双向协商、联合审核、政府审批”准入机制,避免擅自委托、责任“甩锅”。二是构建争议处置机制。对园区与市直部门、船山区可能产生的职责争议,按市直部门职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处置机制,引导双方协商协调职责边界、责任归属问题。三是完善联动机制。通过建立多部门统筹调度机制和信息共享、联合评审等业务联动机制,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各环节高效衔接,提升监管效能。(拟稿人:冷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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