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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强化服务保障效能 全力支撑我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来源:市委编办市直科 发布时间:2025-07-25

  为更好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中央、省级关于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部署要求,我办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专项调研,系统分析机构运行和人员力量现状,聚焦精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坚实机构编制保障。

  一、精准聚焦业务所需,优化市级职能体系。一是通过“撤一建一”的方式,增设专职督察整改机构,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统筹协调、调度预警、成效评估及排查整治等全流程管理,提升整改工作执行力。二是整合技术性内设机构力量,形成覆盖在线监控、数据应用、技术培训的一体化技术支撑体系。三是编制职数动态平衡,调整后市级系统内内设机构个数、科级领导职数、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保持不变,总体上实现了职能优化与资源集约配置。

  二、破解县级监测困局,构建全域能力体系。一是差异化布局监测网络,改变“小而全”模式,形成“中心站辐射+周边站辅助”的网络格局。二是系统化统筹编制资源,盘活系统内存量,赋予市局在系统内统筹调剂编制的权限,充分利用现有空编,招聘紧缺监测专业人才。适度增编强骨干,依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标准,从市直事业编制总量中调剂补充编制力量。三是专业化优化队伍结构。严把入口关,今后确保空编主要用于招聘环保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畅通出口关,对占用监测编制但不符合业务需求的人员,分期分批通过置换、交流等方式调整至其他合适岗位。强化资源整合,建立市县监测人员轮训机制及设备调拨制度。四是创新化补充人员力量,推动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临聘专业技术人才补充监测力量。同时,将监测站人员回归岗位后可能产生的机关、执法缺口,也纳入购买服务考虑范围。五是制度化保障人员待遇,推动推动落实县级监测站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事业科级干部车补政策,统一环保津贴标准,优化基层职称评审机制。

  三、压实地方整改责任,健全基层执行体系。一是鼓励属地设立环境保护问题督察整改工作机构。二是专职化配备工作力量,坚决摒弃“兼职化”“拼凑化”的做法,根据辖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量,科学核定并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三是规范化建立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一套覆盖整改全周期、衔接顺畅、闭环管理的运行机制,确保环境整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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