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多措并举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4-07 】 【选择字号:

2019年以来,玉门市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动议事项、调研论证、会议研究、报送申请、研究审批程序法定化,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深化学习宣传培训,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思维。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本遵循,牢牢把握党管机构编制核心要义,采取多种方式提升编制工作法治思维。一是抓好学习,将《条例》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习内容,组织各单位对《条例》及释义、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学习。二是抓好普法,编写《条例》微信小试题,组织《条例》知识测试,结合七五普法等活动宣讲《条例》,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三是抓好宣传,充分运用“玉门市机构编制网”、“喜马拉雅”有声书等新颖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条例》的宣传报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规范机构编制程序,夯实机构编制法治基础。一是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健全工作制度体系,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职责权限和程序,制定《中共玉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玉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市委编委会议事形式、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为提高机构编制委员会决策质量和效率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二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制定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的办法,明确了全市各级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动议权限、文件依据、调整理由、申报程序等,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规范业务审批流程,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三是落实法治建设要求,强化合法合规性审查,从上报市委编委会议的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环节入手,将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议题上会的前置环节,从制度上加强对机构编制违法违规问题的事前预防,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化进程。

完善检查督查机制,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一是完善督查机制,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党(工)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协作联动,建立机构编制事项全程参与和跟踪问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实现机构编制全程监管。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对涉改部门职责调整、市委编委会决定事项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调研评估,推动各部门按照“三定”规定履责尽责。三是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对违法违纪和“条条干预”行为查处、纠正力度,开展全市机构编制“条条干预”的问题、文件自查整改,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玉门市委编办:刘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