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四个“着力”促进 2021年机构编制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肃州区通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区情实际,全面分析研讨,找准下步工作目标,靶向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促进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服务好全区经济发展大局。
一是着力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服务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本地化实施,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服务全区经济发展,以机构职能的优化配置推动各项改革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推动资源整合、布局优化,实现集中力量办事业。结合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加大整合力度,对职责相近、分散设置、规模较小、分工过细、职责任务不饱满、业务萎缩、名存实亡等问题突出的事业单位予以撤并。重塑住建、农业农村、人社、财政等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大幅整合原有机构,由扁平化机构设置调整为立体式机构设置,切实提高规模效应,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二是着力基层需求实际,推进基层执法体制改革。以稳步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为抓手,整合部门在乡镇街道的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组建综合执法队伍;科学合理地推进基层赋权,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不断扩大基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服务功能,统筹服务资源,配强工作力量,巩固改革成果,不断提升基层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三是着力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科学管理提供编制保障。结合全区工作重点及部门职能调整和人员年龄结构等整体情况,科学核定并动态调整部门人员配置和用编进人计划,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探索建立周转编制管理制度,充分盘活各类编制资源,统筹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和市级派出机构编制情况,通过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中心工作和基层一线等重点改革领域倾斜,实现人员配置最优化。
四是着力机关履责监管,推动部门全面准确完整履行职责。结合《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机构编制相关法规文件,调整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体系,科学评价各部门单位发挥功能定位、履行职责任务情况。统筹用好监管结果,为机构编制调整、职能配置优化、推动各项改革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肃州区委编办:马晓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