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2-20 】 【选择字号:

酒机编办发[2012]11号

 

市直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酒办发〔2011〕11号)和《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酒机编发〔2011〕56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市直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采集范围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为市直(驻酒单位除外)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
  (二)采集的主要内容
  1、机构方面:“机构”是指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设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性质、规格、隶属关系、内设机构、经费来源、批准文号、主要职责、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号等。
  2、编制方面:“编制”包括行政编制、工勤编制和事业编制。主要内容包括:编制种类、编制数及实有人数、编制结构、领导职数及实有人数(单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批准文号等。
  3、人员方面:“人员”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使用相应编制的实有人员,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政治面貌、行政职务(职称)、行政级别(职级)、学历、在编在岗情况、用编时间等。
  二、工作步骤
  (一)信息采集初审上报阶段(2012年3月15日—4月30日)
  各部门、各单位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名称、机构规格、内设机构、隶属关系、经费来源、编制类别、编制数量、领导职数、批准文号、实有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信息采集要坚持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口径进行填写,具体填报时要注意对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做到不重不错、不混不漏。
  单位基本情况表直接上报编办审核。审核合格后,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市编办和单位各留存一份。
  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个人信息采集备案表一式一份必须在5月1日前报市编办初审,主要看格式内容是否合格。
  (二)信息复核公示阶段(2012年5月1日—6月30日)
  初审合格后,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个人信息采集备案表一式两份,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副县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其他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待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最后报市编办复审,审核工作必须在6月30日前完成。经审核无误盖章后返回部门单位个人签字确认,最后报市编办。在报市编办时,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将个人1寸彩色照片贴在信息采集备案表上(个人信息采集备案表一式两份),并将个人电子照片(1寸,格式为姓名.JPG)一并上报。数据上报原则上以主管机关为单位,下属单位由主管机关接收汇总后统一上报。
  各部门、各单位将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审核后的机构编制实名制个人信息,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利用政务公开栏在所在机关、单位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情况要留存影像资料备查。个人信息公示表各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设计,内容包括所在机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编制类别、职务或职称、学历、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专业等,单位和个人不宜公开的信息不能进行公示。个人信息公示表公示完后,要上报市编办备案。
  (三)信息汇总录入阶段(2012年7月1日)
  各机关事业单位将经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个人信息采集备案表内容全部填写在行政、事业机构人员信息采集模板中(见附表),电子表格于2012年7月1日前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市直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表连同相关材料(包括机构编制批文、人员工资花名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须经市编办市直科审核后,报市编办实名制管理科(联系电话2613231、2613153)采集录入。
  各机关事业单位填报工作人员可以加入市编办实名制信息采集QQ群,群号:217681701,加入时请以“单位+姓名”申请,随时进行联系沟通。
  三、其他要求
  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中央和省上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于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名制信息采集是实名制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时间要求紧,质量要求高,信息涉密性强,工作任务繁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确定专人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做好信息采集上报工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确保采集到的信息准确、无误。凡因工作拖拉影响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进展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附件:1.《酒泉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表》
      2.《酒泉市行政人员编制实名制个人信息采集备案表》
      3.《酒泉市事业人员编制实名制个人信息采集备案表》
      4.《行政机构人员信息》
      5.《事业机构人员信息》
      6.填表说明

               实名制信息采集表.zip(请点左侧链接下载附件)

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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